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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镇江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招聘25名辅警公告

平安镇江 | 2024-01-17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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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成立以来,准确把握形势任务,积极回应人民期待,重拳打击违法犯罪,持续推进自我革命,队伍肌体健康,工作成效显著!

  对待理想,我们满怀赤诚之心。

  对待群众,我们牢记公仆身份。

  对待法律,我们坚定捍卫执行。

  对待同志,我们亲如手足袍泽。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镇江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镇政办发〔2022〕29号)等规定,镇江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加入我们!让我们一起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加入我们!让我们矢志不渝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01

  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警务辅助工作,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镇江市常住人口或持有《江苏省居住证》的外省市人员,在本市有稳定合法住所;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出生日期为1989年1月1日后)以下,学历需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特殊标记,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

  6.具备拟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辅警: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三年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02

  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计划招聘辅警25名,具体岗位要求及人数如下:

  03

  招聘程序与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报考应急处突岗辅警必测项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培训、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笔试、面试单项分值为100分,采用加权方式计算总成绩,并视情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一)报名地点:镇江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一楼会议室(镇江市润州区京江路313号)。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个人征信报告,现场领取《镇江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填写后交报名点。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1月22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查。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能(技能)测试。报考应急处突岗位需要参加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具体项目和标准附后)。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文秘助理岗位需要进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基本法律常识等,笔试成绩占总得分的5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或最低录取分数线后方可进入面试。

  (五)面试。采用非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得分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或最低录取分数线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按照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报考资质,提供材料的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和聘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聘为正式辅警。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市公安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本人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可择优递补。

  04

  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按照不低于镇江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照同岗位辅警工资福利标准执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05

  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应聘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岗位资格条件,只可报名一个岗位,不得同时报名多个岗位。

  (三)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四)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

  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招聘联系人:邵先生,18012802087 (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董女士,15724801557(工作时间)

  镇江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4年1月16日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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