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干部素质,优化人员结构,建立健全后备干部队伍,根据实际发展需要,丁岗镇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纪庄村工作人员3-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对象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之间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
4.纪庄村本村户籍人员优先。
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招聘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7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址:镇江新区平昌路135号、丁岗镇人民政府4号楼102室,联系电话:0511-80870920。
2.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应聘人员至报名现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②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③中共党员证明(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退伍军人证明(退役证);
④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⑤其他能证明应聘人员工作能力和实绩的相关材料。
丁岗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所需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以大政方针及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为主,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丁岗镇“宜享东乡”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被聘用人员自行处理。拟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其他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11-80870919。
镇江市丁岗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6日